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实施数据要素融合应用“百千万工程”,加强人工智能、鲲鹏、区块链技术与各行业、各领域广泛深度融合,加快全区人工智能、鲲鹏、区块链创新应用和产业发展,现就组织申报中国—东盟(华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中国—东盟信息港鲲鹏生态创新中心、中国—东盟区块链创新中心补贴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申报项目范围应当符合《中国—东盟(华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2022年专项补贴项目申报指南》、或《中国—东盟信息港鲲鹏生态创新中心2022年专项补贴项目申报指南》、或《中国—东盟区块链创新中心2022年专项补贴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二、申报单位
在广西行政区域内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经营状态稳定,具有承担项目的条件和能力;
(二)项目申报主体应当为项目投资或运营主体;
(三)同一申请单位本年度内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各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现金补贴;
(四)申请区块链补贴项目的,申报项目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补贴方式
专项补贴方式分为现金补贴和云资源补贴,单个项目申报人工智能、鲲鹏生态、区块链同类别的现金补贴和云资源补贴总次数不超过3次。其中,各级党政机关原则上只能申报云资源补贴,其它申报单位按需申报。
(一)现金补贴
1.中国—东盟(华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
重点支持具有重大意义的人工智能项目,可用于购买配套设备、定制开发服务、系统集成等。
2.中国—东盟信息港鲲鹏生态创新中心
重点支持对鲲鹏生态具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项目,可用于鲲鹏适配、鲲鹏示范应用建设、鲲鹏产业推广、鲲鹏人才培养等。
3.中国—东盟区块链创新中心
重点支持已实施的具有示范作用的“区块链+”应用场景项目和拟应用区块链技术的相关应用场景项目,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接入广西区块链公共服务平台(“桂链”平台)。
(二)云资源补贴
1.中国—东盟(华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
以云资源券的方式为申报对象提供华为人工智能云服务资源,主要包括人工智能应用接口、人工智能模型一站式开发环境、人工智能课程及培训、大数据开发平台以及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大赛等。
2.中国—东盟信息港鲲鹏生态创新中心:
以云资源券的方式为申报单位提供华为鲲鹏云服务资源,包括鲲鹏算力资源、鲲鹏专家移植服务、人才培养服务以及鲲鹏解决方案、大赛等。
3.中国—东盟区块链创新中心
依托广西区块链公共服务平台(“桂链”平台),以服务资源券的形式为申报单位提供区块链基础平台资源、区块链应用开发、区块链产业生态发展等服务。
五、补贴标准
申请现金补贴的,同一项目年度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申请资源补贴的,同一项目年度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同一项目年度现金和资源补贴总额标准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六、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申报书要求(详见附件5、附件6、附件7)。
2.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内含所有纸质申报材料的PDF版和WORD版)。材料提交方式详见7.2。
3.纸质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制定目录并胶装成册。
4.排版要求:一级标题字体为三号方正黑体、二级标题字体为三号楷体GB_2312;正文字体为三号仿宋GB_2312;阿拉伯数字、英文字母字体为三号Times New Roman;表格内文字字体为四号仿宋GB_2312。整体排版要清晰整洁。
5.申报材料标注盖章处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6.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七、申报流程
1.填报材料。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材料提交。申请人工智能或鲲鹏生态补贴项目的,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所在地市创新中心市级分中心,所在地市没有设立创新中心市级分中心的或者申报单位为自治区级的,纸质材料统一提交至自治区信息中心,申请区块链补贴项目的,纸质材料统一提交至自治区信息中心,各申报受理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电子文档统一以“创新中心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cxzx@gxi.gov.cn。
3.项目初审。申请人工智能或鲲鹏生态补贴项目的,由所在地市创新中心级分中心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查,于2022年4月15日前完成审核并盖章后统一将材料提交到自治区信息中心;所在地市没有设立创新中心市级分中心或者申报单位为自治区级的,由自治区信息中心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查。申请区块链补贴项目的,由自治区信息中心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查。
4.项目评审。自治区信息中心组织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将审核结果报送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5.项目公示。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确定三个创新中心拟补贴项目名单,并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纳入支持范围。
6.下达补贴。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发文公布补贴名单,按规定程序发放补贴。
八、申报受理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创新中心市级分中心或者自治区信息中心(请注明2022年创新中心专项补贴申报材料)。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技术与应用推广处联系,联系人:李睿、童海波,联系电话:0771—6116978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2年3月8日